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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权益保障专员

(章程第33条)

  • 保障专员是一个公正中立的参考机构,负责接收学生就教师方面可能存在的滥用职权、运作失灵、缺陷、延误、违反法律或《道德与行为准则》等情况提出的干预请求,对其可信性和实质内容进行评估,并向校长报告,以便采取后续可能的干预措施。
  • 保障专员由理工大学的一名教师担任,由学术参议院从学生委员会提出的人选名单中任命,任期三年,且仅可连任一次。
  • 保障专员职能的相关规定载于专门条例中。


2024/2027学年学生监察员是 Umberto BERARDI教授 (umberto.berardi@poliba.it)

 

附件

2021/2024学生权益保障专员任命

学生权益保障专员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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